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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首例跨省撤销监护权案成功办理
2018-09-2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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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5

    刘某系小敏(化名)的亲生父亲,系外地来宁务工人员,小敏随父亲一起在宁夏生活。自2012年起,刘某利用和小敏共同生活的便利,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对小敏实施奸淫、猥亵。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涉嫌强奸罪向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大武口区检察院在该案提前介入时,发现刘某作为小敏的监护人,不仅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反而对小敏施以侵害,严重损害了小敏的身心健康,其明显不再适宜担任小敏的监护人。因小敏母亲身患精神疾病,而其除了父亲以外,还有在四川老家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在与其爷爷、姥姥沟通,并征得小敏的意见后,确定暂时由小敏的爷爷对小敏进行监管。同时,为了避免小敏不中断学业,检察官又到小敏的学校,同时由小敏在四川的亲属联系学校,共同商定将小敏的学籍转回四川。经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协商,由公安机关将小敏护送回四川老家,今年初,小敏顺利回到老家并就读某中学。该案因特殊、重大,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挂牌督办。因小敏和其爷爷的户籍所在地均在四川,撤销监护权诉讼管辖应在小敏的老家更为适宜。在自治区检察院与四川省检察院的沟通下,大武口区检察院与当地检察院取得联系,由当地检察院就撤销刘某监护权案支持起诉。针对小敏的爷爷和姥姥均愿意抚养小敏的情况,大武口区检察院主动与当地检察院、法院多次进行会商,建议进行核实谁更具备监护条件,并一定要征得小敏本人的同意。同时为四川当地检察院及法院收集、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代为送达相关文书。近日,经法院审理,判决撤销刘某的监护权,指定小敏的爷爷、奶奶作为小敏的监护人。因小敏爷爷家生活困难,针对此情况,大武口区检察院积极为小敏申请司法救助,救助金1.5万元已顺利发放到小敏手中。

    该案的办理,不仅有效维护了小敏的合法权益,也是全区首例跨省移送撤销监护权的案件,同时对探索异地协作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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